目的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等。
“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
建国初,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里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
在1951年10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12月1日和12月8日,发表重要文件。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三反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
1952年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1952年3月5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
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资料:
1952年4月,“三反”运动进入核实定案处理阶段,中共中央相继发出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
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各级地方组织,根据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关于“严肃与宽大相结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一般从宽,恶劣从严”等方针和政策,对于在运动中揭发出来的犯有贪污、浪费错误的人员,分别作出不同处理。运动高潮期间,一些地区和单位曾发生逼供性的现象,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
1952年1月中旬,全国“三反”运动普遍展开,经过领导自我检讨、群众检举揭发、有贪污行为者坦白,“三害”问题的基本情况已大体清楚,运动的重点开始转入清查和打击严重的贪污分子阶段,即打“大老虎”阶段。
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李富春于1952年1月30日,在作报告时提出判定“大老虎”六条标准:
1、个人贪污一亿元以上的;
2、不满一亿元,但对国家损失很大者;
3、满一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案的组织者、主谋者;
4、贪污5000万元以上,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游态磨粮、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
5、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一亿以上者;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一亿以上者。
在打虎斗争高潮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一些过激情况,如:定出打虎指标,出现逼供、诱供、假供的情况,从而伤害了一些无辜者。中央发现苗头后,采取措施进行了纠正。
1952年闭核10月25日,“三反”运动结束。据统计,全国参加“三反”运动的达850万——900万人神斗,受到处分的占4.5%左右,查出贪污1000万以上的10.5万余人,约占2.7%,绝大部分免于处分,部分给予行政处分。判处有期徒刑的有9942人,无期徒刑的有67人,死缓的9人,判处死刑的42人。
1952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结束“三反”的报告,“三反”运动宣告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反五反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