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电子合同需满足“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两个特点,才具有与纸质旅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旅游电子合同是指以通过审核的旅游合同标准格式为内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的合同,旅游电子合同可实现在线填写、修改、签署、下载、上传备案、统计管理的全部功能。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纤判告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冲带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毁明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