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中国共有十五个受降区, 以下是中国八大受降区。
1、第一受降区:以第一方面军卢汉为受降主官,办理投降事宜的地点在河内。
2、第二受降区:以第二方面军张发奎为受降主官,日本投降的部队集中于广州,并在广州办理投降事宜。
3、第三受降区:以第七战区余汉谋为受降主官,日军集中和办理投降的地点在汕头。
4、第四受降区:以第四方面军王耀武为受降主官,日军集中于长沙、衡阳、岳阳,办理投降地点在长沙。
5、第五受降区:以第九战区薛岳为受降主官,日军集中于南昌、九江,办理投降地点在南昌。
6、第六受降区:以第三战区顾祝同为受降主宫,日军分别集中于杭州、厦门,办理投降地点在杭州。
7、第七受降区:以第三方唯培面军汤恩伯为受降主官,日军分别集中于南京、上海并在此办理投降事宜。
8、第八受降区:以第六战区孙蔚如为受降主官,日军集中于汉口、武昌码山举,办理投降地点为汉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迟碧降仪式,在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9月9日9时,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大礼堂(现南京军区大礼堂)举行。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向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日本投降书中日文各一份,仪式历时15分钟。表示无条件投降,签署投降书。
日本呈递降书原文: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
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