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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杀人案的事件经过

2009年12月7日17时许,家住承德市滦平县张百湾镇的石某来到弯桥市区陕西营19号楼506室(当时为其前妻妹苏某租住),找正在此暂住的常某(其前岳母)商量与前妻复埋高猛婚之事。因常某不同意,石遂起杀心,用随身携带的念银菜刀将常某及当时同在室内的常某的两个外孙(王某和杨某)一并砍死后,锁门离开现场。石某于当日19时许又窜至承德市中心医院住院部5楼,将正在此住院和陪护的苏某姐妹二人(二人均为石某前妻妹)砍至重伤,而后,手持菜刀窜上五楼护理站窗户欲跳楼自杀。

接到报警后,市中心医院治安办、南营子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而后,市局巡特警支队、承德市消防支队、市局、双桥分局刑警也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开展施救及处置工作。承德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刘胜及其他公安部门干部闻讯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组织指挥施救及控制工作。现场民警分梯次与嫌疑人展开对话,劝其打消继续作案及自残念头。石某骑在窗台上,情绪异常激动并不时用菜刀连砍自己的头、面部。僵持3个多小时后,石某最终被民警制服。

承德杀人案的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