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税滚世物收实大液体法直接影响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是税法的核心部分,没有税收实体法,税法体系就不能成立。《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返仔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及各税种的征税条例、细则等都属于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