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人权。
宪政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
扩展资料
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能简单套用“宪政”这一概念。我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不能用所谓“宪政”架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我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游宏宪执政,这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肢磨袭代表大会制度历兄的政体不动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