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
定向就业的招生形式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的地区或者行业旦脊就业,而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种所谓的定向掘迟丛招生或者是“点招”。
录取定向生,一般与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扩展资料
国家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难而专门制订的一项招生与就业相结合的特殊招生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
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属院校还可面向农业、判樱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解放军等部门定向招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定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