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重病需要服下强劲的药一样,对混乱社会状态用严刑峻法来约束国民,以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
这个典故出自朱元璋的《大明律》。“乱世”御袭宏是指中国古时各朝代社会出现凌乱及差劣局面的情况,与“盛世”相反;“重典”是指严苛的惩罚。全句指,为了整顿好社会上凌乱的局面,迫不得已唯有使用严苛的惩罚。而整体上,“乱世用重典”用于社会上的定义为,透过严苛镇册的法律效果惩罚犯罪,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对“非常出重典”的批判反思
1、从技术层面
乱世用重典,强调透过威吓的法律制度来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但是那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且过度地依赖法律制度,代表一厢情愿地认为法律制度不会有缺失、不会有疏误的可能,禅知当警察抓错人、法官误判、冤狱发生的时候,透过重典只不过是凸显政府治理社会的失责,并且使得冤狱变成难以挽回的遗憾。
2、从政府权力过大的流弊层面
受害者与其家属固然值得同情,但是重典不是协助他们的合适方式。如果我们期待政府,可以效率地、有力地、明智地抓到真凶,但是给予政府过大权力,往往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