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笑祥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腔稿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碰圆搏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