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的回应称“逍遥镇”胡仿“和潼关肉夹馍”是地理姓名和普通品牌,因此当地协会无权收取中小商家的加盟费。
潼关镇和潼关肉夹馍是一个远近驰名的地名和品牌。目前有许多的中小商家都在使用肉夹馍进行贩卖早餐。因此陕西省潼关镇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我认为是不正确的。当地协会对于扰敬品牌产权的保护应该合理合规,而不是随意地向不知情的中小商家收取高额的加盟费。
一:“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是地理姓名和普通品牌。
目前在许多的小早餐摊点上都有肉夹馍的身影出现,肉夹馍是一种非常普通的食品。这次陕西省潼关镇肉夹馍协会居然要因此而向中小商家收取高额的加盟费,这是一种非常不正确的做法。因为肉夹馍此前并没有被列为专属商标和品牌,因此许多人都可以进行贩卖。而逍遥镇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地名,也并不是所谓的专属地名或者是专属品牌。
二: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收取加盟费。
我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收取关于中小商家的加盟费。因为他们在以前中小商家使用肉夹馍进行售卖时候,并没有说明未来会进行收取加盟费缓做慎的这一行为,而现在潼关肉夹馍有了一定知名度之后再去收取加盟费,这个做法是错误的行为。并且由于肉夹馍本身就属于普通品牌,并不是专属于潼关的专属品牌,因为他们这个行为更是违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各地对于商标产权的保护应合理合规。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潼关镇肉夹馍协会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我对于商标产权的保护是认同的,但我认为,在进行商标产权保护的同时更应该合理地与中小商家进行调解。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