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是对工程进行实际建设的主体,而发包单位一般指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陵皮;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滑历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尺让差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