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西方对古希腊时期的选举制度的继承更多的是在概念与思想层面,并非是具体的制度与规则。从词源意义上讲,民主这个词本身就是由希腊语的demos(人民)与Kratia(权威)所衍生出来的,因此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由人民统治”。
西方的选举制度才这一理念上对古希腊的政治理论多有继承,仍然大众对于事情判断的权力,全体公民参与带早拆政治与国家的治理等等。不过如果仔细看希腊的选举制度的话,就会发现有一蠢枣些根本性的问题与现代西方的制度是相当的不同的。
首先就是,希腊的选举制度,其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之上的。也就是说,拥有权力进行投票的,一定是希腊城邦的公民,财产大致相同,语言、教育文化水平以及家庭背景大致相同,而这里的公民并不包括奴隶、外族人以及妇女和流放犯。从这一点上来看,其选举是建立在部分人的民主之上,并非是全民民主。公民是国家的统治者,集体来维护国家的最高权力。
其次就是选举,古希腊时期的选举制度是直接选举而非代议制。这其中,公民大会的意义十分的重要。一般国家或者城邦部落有要事相谈的时候,就要召开公民大会,到时候公民中的全体成年男子都要参加讨论,并且进行表决。在部落时期公民大会就已经产生了。
当时是通过举睁弯手或者是呼喊声来进行表决。城邦时期,则是由500人会议专门召集,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讨论的议题范围十分的广泛,包括战争、粮草、高级官员以及公职人员的选举,还有就是一些法庭诉讼。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利当政时,参加者可获少量津贴。公元前276年马其顿王国的安提柯王朝建立后,公民大会逐渐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