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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突变”?

什么是“突变”?

所谓突变是指遗传物质突然发生显著变异的现象。突变可引起形态上或生理上较为明显的变异,1901年和1903年,孟德尔裤败定律的重新发现者之一,荷兰的遗传学家德·弗里斯发表了他的著作《突变论》第一卷和第二卷,首次提出了突变学说。他的突变学说指出了“不连续变异”的重要性,从此遗传学家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对突变的实验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随着人类对基因认识的深化,对突变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随着人类对基因认识的深化,对突变的研究也一步步踏上更高的阶梯。摩尔根学派的成员之一、摩尔根的学生马勒于1927年第一次用X射线在果蝇中竖卖人工诱发了突变以后,人们对突变的研究开始达到高潮。研究发现,突变在自然条件下发生的频率较低,然而经过人工处理后突变率可大大提高。

突变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染色体畸变,一类为基因突变。这种突变产生的新性状一经出现,就可能遗传余纯逗下来,育成新种。也就是说,自然界因此就增加了一个新的有显某著区别的品种。染色体畸变又可分为染色体结构的变异和染色体数目的变异。其关系图如下:

变异表现型变异

(不遗传)

基因型变异(遗传)组合变异

(基因的重组)

染色体畸变结构的变异:缺失、倒位、重复、易位

数目的变异:非整倍性变异:单体、多体、缺体

整倍性变异单倍体

多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