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江苏省能源局局长陈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慎昌,正接受调查。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查处的第一位无党派厅局级干部。
陈勇案发源于华润电力曾经的一位领导因违纪违规,被中纪委调查。在接受调查期间,这位领导交代了他曾送给当时任江苏省能源局局长的陈勇50万华润电力的股票期权,并交给了陈勇认可的王某代持。
2014年8月的一天,陈勇接到省里的电话,让他去开会,并汇报能源方面的工作。接到电话后,他赶到省政府。到了省里后,省政府相关人员告诉他,中纪委发了函,宽拆扒要求对他进行调查。
2015年1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江苏省能源局局长陈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
案发后,陈勇委托家人退赃,退赃和检察机关暂扣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其中,退缴和扣押的现金千余万,另有市值140余万元的股票、30万元的金鹰购物卡,以及购买价为260万元的江宁别墅一套。对这套别墅,陈勇昨日在法庭上也表示,愿意做退赃款处理。
2015年5月18日,江苏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在南京中院受审。陈勇被检方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能源企业牟利,受贿共计905万余元。因为陈勇对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都无异议,原本计划开庭要一天时间,没想到两小时就结束了。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5年8月14日,南京中院对陈勇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御配判决,陈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90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陈勇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