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四川农学院农学系学习。
1983年8月至1984年8月,在什邡县农业局工作。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四川农业大学读研究生(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1992年5月,在四川省国土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和党组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2年6月至1996年11月,在四川省人民氏掘政府三峡工程移民办公室工作,历任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95年5月至1996年8月下派到竖春万县市人民政府工作,任市长助理)。
1996年12月至2000年4月,在四川省邛崃市工作,任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3年2月,任自贡市委副书记歼纤核,并提名为自贡市市长人选。
2013年3月15日,自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刘永湘为自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3年4月25日,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刘永湘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自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刘永湘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确认,刘永湘的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