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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房屋永久居住权又叫房屋永久使用权,也就是以前所听到的公房,实际上这种房子是国家所有,是又具有公有性,这种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很难粗谈明解决,因为这种房子没有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属于产权房,只是国家借给人民居住的一种公房,居民可享受房屋永久居住的权利。资料扩展: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岩告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如中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侍升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