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夫妇生育15孩”事件,表面上牵扯到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计划生育。连续剩下十五个孩子,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在官方通报的详细信息中,还涉及到其他问题,比如当事人拥有双重户口、至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该负主要责任,事情发生后就对他们进行了处分。
在胡山答早期的计划生育中,我们国家一直提倡独生子女,一直到2013年才有人提出建议,允许生两个孩子。然而广西夫妇早在1994年就相识,并在同年回到老家结婚。其中最大的孩子已经上高职,其他孩子也有在中学就读,这说明他们违反了计划生育规定。作为被当地帮助的被救助家庭,应唯棚该有很多人知道这一情况,没有及时进行管理,就代表没有普及婚育法制宣传计划,没有落实计划生育服务。
根据新闻报道,当事人是自由恋爱,双裤慧方父母均已同意,相互之间有过探望。可是两个人在结婚时,女子并没有户口,一直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才到当地派出所补录户口。按理来说,这一操作没有问题,可是当地派出所没有调查,导致女子拥有丈夫所在地和老家所在地双重户口,这是违法行为。为她办理户口的工作人员,负有主要责任。
很多农村人在结婚时,都会提前办婚礼,假如年龄不合适,会等一段时间再去办理结婚证。然后这两个人在二十多年内,连续生育15个孩子,仅仅是在村民见证下办了婚礼,并没有登记结婚。按道理来说,他们没有结婚证,很多手续都无法办理。当地民政局、村委会多个部门,都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