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一品
中央:太师、太傅、太保、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 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地方:大学士兼管总督 。
军官:领侍卫内大臣、掌卫事大臣、伊犁将军、绥远将军 。
2、从一品
中央: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吏部、兵部、刑部、工部、礼部、户部、理藩院)、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
地方:总督(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漕运总督(授都察院右都御)、河道总督(授都察院右都御)、驻藏大臣(授兵部尚书)。森知慎
军官:驻防将军、都统、提督。
3、正二品
中央: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此敬府总管、銮仪卫使、大理院正卿。
地方:总督 、山东巡抚、漕运总督、河道总督。
军官: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副都统、总兵 。
4、从二品
中央:内阁学士、军机处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
地方:巡抚、布政使。
军官:副将。
5、正三品
中央: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
地方: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
军官:步军翼尉、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城守尉、参将。
6、从三品
中央: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地方: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军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
7、正四品
中央: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地方: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军官: 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8、从四品
中央: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地方: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军官: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9、正五品
中央: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地方: 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步军副尉、步军校。
军官: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
10、从五品
中央: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
地方: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军官: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
11、正六品
中央: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地方: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军官: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 。
12、从六品
中央: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地方: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军官: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盛京游牧副尉 。
13、正七品
中央: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
地方:知县、猛伍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军官: 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
14、从七品
中央: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七品典仪。
地方:土州判、州判。
军官: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15、正八品
中央:司务、司库、协律郎、国子监学正、太医院吏目。
地方:土县丞、县丞、库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厅学正、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教谕 。
军官:外委千总
16、从八品
中央:五官挚壶正、典簿。
地方: 训导、盐运司知事 。
军官:委署亲军校、委署护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鸟枪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17、正九品
地方: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
军官:各营兰翎长、外委把总。
18、从九品
中央:孔目外郎、司狱、司晨、医士、鸣赞待诏、钦天监博士。
地方: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
军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编外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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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各级官员的分工:
一、清代六部的执掌如下:
1、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2、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3、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4、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5、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6、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二、九寺
1、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2、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3、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4、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5、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6、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7、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8、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三、地方官职
1、总督、巡抚——总督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低于总督。
2、司道——是隶属于巡抚的专设机构。
3、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4、按察使掌全省刑法,理全省的驿传。
5、道受布政使、按察使的领导,有两种:一种是划若干府、县为辖区,可以管辖区内的一般政务;一是管辖及于全省,但是以指定职务为限。前者为分守、分巡地方道。后者为储粮道、监法道、海关道等。
6、知府——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
7、知州——掌一州之政。
四、武官
1、各省驻防将军——清制,以八旗世守各省要地,谓之驻防旗,其军政及民政皆以将军以下各官领之,纯属地方行政范围者仍由督抚处理。
2、提督——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营讯(驻兵地点大者为营、小者为讯),节制各镇总兵而听总督指挥。
3、总兵——为绿营兵之高级统将,仅次于提督。分设于各省区,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协(副将所辖之军事组织为协),而仍由提督总其成。总兵所辖之兵力大约本标二、三营(称镇标)分防则营数不等,多者二三十营,少者三四营。
4、参将、游击——清制,参将次于副将一级。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游击品秩略次于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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