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了新的通知,要求县城在新建住宅楼时高度不得超过18层,而且还要以6层的住宅楼为主,6层以下的住宅楼占比率需达到75%。这个消息对普通百姓应该没多大影响,拿地盖楼、盖多少层划算是开发商的事,老百姓只关心最直接的房价问题,真正让大家买得起房才叫进步,那为什么要对县城新建住宅限制层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我们知道,一栋三四层楼高的房子如果着火了,消防队过来灭火还算容易,救出房子里的人也不算很难。可如果一栋几十层的高层建筑着火了,想要灭火救人就很难了,不但水压和水源是个问题,还需要特别大的消防设备,不然没法中乎把救火材料喷到那么高的楼上灭火;救人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因为救援人员上到几十层楼的高度,本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着火后在房子里的人逃生希望也不大,电梯不能坐,从几十层跑下来得半天功夫。大城市的救援能力都难以圆满完成高层建筑救援任务,就不要说普通的小县城了,所以小县城建的楼房太高太多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就会很严重,目前情况下也只好限制县城楼房高度了。
此外作为普通县城,大多数都属于四五线的小城市,经济水平和当地市民的消费能力都有限。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建设过多的高层住宅楼,而市场没有那么大,只能造成更高的空置率,一座座高楼看起来挺漂亮,蔽培团但是入住率却很低,这就造成了非常大的资源浪费,房地产公宏橘司也难以收回投资。为了避免资源浪费,适当少建一些高楼是有必要的。
从人的生理特点看来,其实也不适合建太多的高楼。我们知道爬楼梯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对于一些老人和孩子来说,真的不适合过多爬楼梯,一般楼房达到7层就应该设计电梯。而高层楼房一旦停电的话,老人和孩子就不得不爬上几十层的高楼,年轻人都吃不消,何况是他们。还有不少人多少有一点恐高症,站在高楼阳台或窗户上往外看就会感到害怕,从这些方面来说住高楼没有多大意义,人的生理特点并不适合长期住在半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