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权解散议会在英国历史上,议会的解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正常的解散,一届议会任期结束之后,由国王宣布解散,解散之后再重新进行选举。第二种是长期的解散,即停止议会的活动,解散之后不立即重新进行选举。3.还有一种形式是提前解散,虽然议会盯激的任期还没到,但是首相在得不到下院支持时,提请英凯早袜王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但是不管哪种形式,都必须以国王的名义解散议会。英国议会又称威斯敏斯特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英国议会由上院 (贵族院)、下院(平民院)和君主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国议会创建于1265年,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睁档被称为“议会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