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劳动或文化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人员。
二、中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学校、艺术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灶氏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