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内容耐行主要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方面。 在繁忙的交通路口,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井然有序;在清爽的社区院落,邻里之间友善融洽、互帮互助……在成都,一街一景,一言一行,都能让人感受到“文明”二字。
这份发之于心的主观感受也得到了最客观的评价——2010年11月8日,中央文明办公布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成都在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三。
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2008年下半年,成都迎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2009年初,成都以测评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2009年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成都在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三。在2010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成都再次以总分第三名位列榜单前列。
在连续三次的文明“大考”中,成都均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这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我市推进常态创建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也是成都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的力证。这也足以说明,文明已经成为成都市民的一种习惯养成。 117个城市激烈角逐
成都总分第三
2010年7月至9月,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117个城市(区)公共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目的就是要通过测评,了解各城市创建工作的常态和城市公共文明的真实水平,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公共文明指数包括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四项主要指标。测评中,由国家统计局异地抽选专业人员,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调查和材料审核三种方法进行。实地考察由调查人员深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暗访,对市民的文明行为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入户调查主要是每个城市采取抽样方法选择一定数量的居民家庭,请他们对本市市如衡民在公共场所行为的文明程度进行评价。材料审核主要是考察该城市落实中央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
此次“参考”的117个城市,覆盖了中央文明委历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地级以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则是对每个城昌橡哗市持续创建文明城市的一次阶段性成果的检验。根据测评结果,在参评的30个省会、副省级城市中,成都市总分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