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份(自治区)简称
北京市 简称: 京 ;天津市 简称: 津 ;重庆市 简称: 渝 ;上海市 简称: 沪;河北省 简称: 冀;
山西省 简称: 晋 ;辽宁省 简称: 辽;吉林省 简称: 吉;黑龙江省 简称: 黑 ;江苏省 简称: 苏
浙江省 简称: 浙 ;安徽省 简称: 皖;福建省 简称: 闽;江西省 简称: 赣 ;山东省 简称: 鲁
河南省 简称: 豫;湖北省 简称: 鄂;湖南省 简称: 湘 ;广东省 简称: 粤 ;海南省 简称: 琼
四川省 简称: 川 , 蜀;贵州省 简称: 贵 , 黔;云南省 简称: 云 , 滇 ;陕西省 简称: 陕 , 秦宴颤
甘肃省 简称: 甘 , 陇;青海省 简称: 青;台湾省 简称: 台 ;内蒙古自治区 简称: 内蒙古
广西壮族自治区 简称: 桂;宁夏回族自治区 简称: 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简称: 新
西藏自治区 简称: 藏;香港特别行政区 简称: 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 简称: 澳
1、中国省级行政区简称顺口溜
京津沪渝直辖市,蒙宁新藏桂自治。
一国两制台港澳,东北三省黑吉辽。
冀晋鲁归华北,苏浙皖赣在华东。
湘鄂豫归华中,华南还有粤闽琼。
川滇黔归西南,西北还有陕甘青。
2、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为六个大区
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个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12个直辖市(南京、重庆、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后改名为汉口)、广州、西安、青岛等)、5个行署区、1个地方(西藏)、1个坦庆地区(昌都地区)。
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个省、1个自治区、14个直辖市、1个地方、1个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市(直辖市)。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1997年重庆从四川省分立,成立重庆市(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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