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有计划发展的原则。这要求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既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能突击发含改银展党员。
(二)把质谈宴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这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入党的标准不能降低,把住党员队伍的“人口关”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三)入党自愿的原则。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歼侍教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