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数和丙数的比是8:15。
甲数和乙数的改御比是2:3,那么甲数=2/3*乙缺歼尘数。
乙数和丙数的比是4:5,那么丙数=5/4*乙数。
带入上面的两个式子,甲数:丙数=(2/3*乙数):(5/4*乙数)。
可以得到甲数:丙数=2/3:5/4=8:15。
除法的法则:
除法的运算性质
1、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伏禅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
除法相关公式:
1、被除数÷除数=商
2、被除数÷商=除数
3、除数×商=被除数
4、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5、商=(被除数-余数)÷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