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土地增值税税率

问题补充说明:请问2005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及2005年的预征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

根据(闽地税发[2005]32号)文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

1、住宅按1%—2%预征;

2、商业营业用房、写字楼等其他房地产按2%—3%预征;

来自3、别墅按3%预征;

4、对纳税人既开发建造住宅又开发其他房地产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按2%—3%预征。该文从文到之日起执行。对以前未办理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一并按本规定执行360问答。具体请咨询当地地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