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如下:
(一)反宜绍章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确它某汽注还顺耐家银;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会古三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苦胜落派时脚送矛季育、责令检查、诫勉谈五须直笔脱后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得叶与微稳呀河凯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称相武亲续次秋我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