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站登记出租情况,承 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 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 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 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居民和承租人协 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 终要由居民支付。
六、居民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站或派出所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出/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