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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委员会的责任

药事委员会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怍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治疗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药品管理制度,增强医院药品购销工作的透明度。

4、开展新药评价,参与新药购销评审,制定医院用药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5、及时处理解决医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药疗事故。

6、协助药剂科搞好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加强药剂科与各科室之间联系的桥梁作用。

7、定期检查药剂科有关药品、制剂质量,监督药品价格执行工作。

8、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

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药品质量、价格、服务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审。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药事管理等药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其实施执行,协调和激励各个部门工作,评估绩效考评,组织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协调院内相关行政事务。

3、负责医院药品供应、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指导医院药品管理和合理用药。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库存管理和药品价格维护及医院药品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患者用药调配工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