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是新生代男性作家,此前因爆料郭敬明“性骚扰”成为话题人物,2017年8月21日晚,李枫在其个人微博发布《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的文章指称作家兼导演郭敬明曾对其实施“性骚扰”,郭敬明随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应已构成诽谤罪。2018年9月,郭敬明诉李枫诽谤一案二审,郭敬明上诉被驳回。
事件回顾:
2017年 8月21日晚,男性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的网友们一起探讨这些事情。
《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原文讲述郭敬明对其“骚扰”经过: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恶心至极。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对于李枫的指控,郭敬明本人在微博回复:“完全捏造,已让律师处理”,随后郭敬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应已构成诽谤罪。
2018年9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郭敬明与李枫诽谤二审刑事裁定书》,针对郭敬明诉李枫诽谤罪一案,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据悉,李枫于17年8月发文直指郭敬明对其“性骚扰”。随后,郭敬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经审查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一审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