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明确已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如法定登记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及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户籍地及现住址→文化程度→职业状况或工作单位→曾经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经历→该案中被采取通缉措施或边控措施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仔和穗。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棚卜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念卜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