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行政法规由谁签署部门规章由谁签署

行政法规由谁签署部门规章由谁签署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燃樱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进行签署的;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的主管部孝山长进行签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五条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

第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巧段中施,应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主管部、委员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