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人是被正式邀请参加会议的与会人员。
列席人是在会议中未被正式邀请但参加旁听的与会人员。
出席会议就是在会议中拥有发言、表决等能够影响会议结果的权利;而参加会议就不一定,可能只是列席,比如记者、集体外部人士等,只能看到会议的进程和结果,最多只有提脊毕问的权利。
列席的目的
1、将列席视为一种权利,具有参与的意思,通过列席对决策发表意见。如政协委员列席同级人大会议,是一种惯例权利,是政协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列席同级人大会议也属这种配野缺情况。
2、既是为了参与决策,发表培辩意见,同时也是为了了解决策情况,便于理解执行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如有关部门和组织负责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会议,本级人大代表、委员会成员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就属于这种情况。
3、为了向会议提供情况,等待接受询问、监督。如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依照规定或要求列席本级人大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一种权利。当然,列席会议也是一种了解决策情况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