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为18.59万平方千米,截止2017年人口为5902万人。
湖北,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因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
地处中国中部,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湖北省位居华中腹地,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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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湖北的人口变化:
建国60年来,湖北人口总量的变化经历了一个从自然增长到有计划发展的变化过程。
1949~1971年,由于新中国的建立,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人口再生产类型由传统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转变为“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
这一时期对多生子女不但不拆慎予限制,而且城市对多生子女的困难家庭还给予经济上的补助,人口控制的具体措施尚未提出,使人口总量呈现自由盲目发展状态。
1950~1958年的9年中,全省人口由2580.94万人增加到3145.4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62.73万人,人口出生率高达30.08%;1959~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人口总量增长缓慢,平均每年增加12.5万人,人口出生率下降到23.31%。
1962~1971年,由于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文革”内乱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人口生产处于无政府状况,出生人口急剧增加。10年中,平均每年增加94.9万,人口出生率高达34.53%。
70年代后,中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人口发展开始进入有计划增长时期。70年代初期,国务院提出了“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猛增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控制。
1972年~1978年人口出生率降至22.35%;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提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全省城乡全面推行,湖北人口增长的势头得到了进一步的控制。
1979~1985年的7年内共增加人口356.0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0.87万人,人口出生率降至19.75%。1986~1990年,由于受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周期性影响,人口增长速度回升。人口总量由4930.97万人增至5439.2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1.66万人,人口出生率上升到21.6%。
199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各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大气候,人口控制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1994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计生工作力度,建立了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实行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使基层人口控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口控制工作在上质量、上水平的进程中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1990~1999年,人口总量由5439.29万人增至5938.03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5.41万人。人口出芦兄生率由1990年的21.60%降至1999年的11.57%,下降10.03个千分点,降幅达46.44%。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0年的14.3%降至1999年的5.2%。
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控制工作纳入了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人口增长进入稳定的低速增长时期。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后,我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2000~2007年,人口总量由5960万人增至607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5.71万人。
人口出生率经过上世纪90年代的大幅下降后,由2000年的9.71%下降到2008年的9.21%,且多数年份稳定在8.5%左右的较低水平。
人口自然增长率也经过上世纪90年代的大幅下降后,由2000年的3.70%下降到2008年的2.71%,且多数年份稳定在3%以内的较低水平。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旅哗敬长”的传统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模式转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