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由安徽省合肥市代管。
2011年7月14日,撤销地级巢湖市,设立县级巢湖市,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管辖。以原居巢区的行政区域作为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的县级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
扩展资料:
1949年4月21日,巢县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1952年2月4日改棚卖猛属芜湖专区,同年,县政府从柘皋迁至巢城。1958年8月7日改属合肥市。1961年4月13日复属芜湖专区。1965年7月14日复设巢湖专区,巢县隶属之。1971年8月29日,巢湖专区改称巢湖地区,巢县隶属不变。
1984年1月4日撤县改市成立巢湖市,行政区域不变,仍属巢湖地区。1999年7月9日,根据《国务院撤销巢湖地区设立地级巢湖市的批复》文件,县级巢湖市改设为居巢区配并,隶属地级巢湖市。1999年12月6日,居巢区举行正式链桥成立揭牌仪式。
2011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精神,区划调整,居巢区改设为县级巢湖市,新设的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2011年8月23日,县级巢湖市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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