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扰咐握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缓庆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简握,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