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和亲列表:
1、前192年,汉惠帝宗女嫁匈奴冒顿单于
2、前176年,汉文帝宗女嫁匈奴冒顿单于
3、前174年,汉文帝宗女嫁匈奴老上单于
4、前162年,汉文帝宗女嫁匈奴老上单于
5、前160年,汉文帝宗女嫁匈奴军臣单于
6、前156年,汉景帝宗女嫁匈奴军臣单于
7、源指前152年,汉景帝宗女嫁匈奴军臣单于
8、前140年,汉武帝宗女嫁匈奴军臣单于
9、前108年,汉武帝宗女细君公主嫁乌孙昆莫(国王)猎骄靡
10、前103年,汉武帝宗女解忧公主嫁乌孙王岑陬、翁归靡
11、前33年,宫女王昭君嫁匈奴呼韩邪单于
扩展资料:
概念:
对我国历史上各族统治者之间的“和亲”,史学界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持否定态度,认为和亲是一种屈辱妥协、投降卖国的政策,如西汉初年的和亲就是对匈奴的忍辱退让,结果反而使匈奴更加骄横,连年入掠。
另一种意见与此相反,认为和亲是封建社会维持民族友好关系的一种最好办法,它导致民族间的和解,加强了民族间的交流和了解。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对和亲既不能全面肯定也不应全面否定。
和亲从根本上来说,是为历代统治者自身的统治目的服务的,但客观上或多或少地有利于缓和国内的民族矛盾,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着一定的作用。再有一种意见认为,应将和亲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
纵观中国历史,和亲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据史书记载,早在周襄王(公元前651年——619年)时期,襄王欲伐郑,故娶狄女为王后,与戎狄兵共伐郑。
这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和亲事件,此后汉唐直至明清,和亲之举不绝于书。尽管这些和亲有桥搜的出于被迫,有的出于自愿,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和亲作为一种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策略,往往被统治者不断使用。
其间的原因就在于大多数和亲都会有一定成果,或可暂时推迟战争的爆发,或可表示对对方的友好和笼络,客观上又能促进和亲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和交流,但这并不表明历史上的一切和亲都是积极的、被肯定的,而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加以具体分析。
历史作用:
由和亲的历史作用来看,虽然不同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的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来讲,其结果都是有利于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间的融合。
在政治方面,恩格斯在论述中世纪封建主之间的联姻现象时就指出:“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一种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
事实上,“和亲政策”正是为了达到这样或那样的政治目的而出现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和亲也是一种政治行为,就积极意义来看,这种行为不但会带来和亲双方的友好相处。
也在很多时候维护了中原王朝大一统的局面,如李唐王朝与东突厥阿史那社尔的联姻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例。阿史那社尔与衡阳公主结婚后,在唐与周边的多次战争中屡立战功,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统一。
西汉呼韩邪单于附汉与昭君出塞,不但结束了匈奴多年的分裂和战乱,而且为中原王朝的大一统奠定了基础。此外,通过和亲加强了和亲双方的交流,使当时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必然产生对中原先进制度的向往,促使一些少雹消配数民效仿中原的制度。
据《阙持勤碑》和《芯伽可汗碑》记载,突厥伯克就曾弃去本民族称号,采用唐朝称号,而且各地都推唐天子为天可汗,实行唐的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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