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贫农家庭。苦读私塾10年,在旅外读书返乡进步青年的帮助下,阅读了很多进步书刊,受到马列主义和新文化新思想的熏陶,极力追求进步。1928年,参加革命,在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发展农民协会,担任书写传单、标语口号和秘密通讯联络任务。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明坦2月,负责组织领导地方游击武装。一次,带领一支游击队,冲锋在前,打死打伤敌人30余名,缴获枪支21支,受到上级的表彰。后来党组织派他打入国民党县政府,为我地下党取得特别通行证,以及探听掘族敌情,他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1930年5月,被任命为江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和中共江陵县委委员。1931年,受命调入红军工作,任红三军军委第二科谍报科长。1932年7月,被错杀激散桐于洪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