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指的是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它拥有一定数额的资金,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的会计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比如,一个企业有很多职能部门和下属自负盈亏的公司组成,则下属公司一般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则一般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扩展资料:
独立核算是“非独立乎前核算”的对称。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通常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团顷磨人员,并具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包括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帐簿,应编制的会计报表以及进行分析和检查的方法与程序等。施工企业,一般以公司为独立核算单塌斗位;工区(处)厂、站或施工队等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的施工队、车间等为内部核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