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范围主要是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投资收益;定期存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各种税金。
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正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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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实践意义
1、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促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水平。
2、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建立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需要。政府财务状况是国家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实行宏观调控和考查政府绩效所必需的重要信息。
3、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有利于揭示和防范财政风险。收付实现制只有在用现金实际清偿负债时,才会确认支出,而不能提前揭示未来的承诺、担保和其它因素形成的隐性负债,政府潜伏的财政危机也会被掩盖。
4、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提高政府会计和财务信息的完整性,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宏观经济决策。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部门、预算单槐宏位的实际可支配财力,更好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年度变化,为分析和判断当前政策的长期效果提供更加举明搏综合全面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