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针对日内瓦第二公约关于改善海战医疗环境的规定,中国于2008年专门研制设计了和平方舟号医院船,用于改善海战医疗环境。
除州桐此之外,针对该公约之第三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规定,我国在1956年即所谓我国加入该公约当年即特赦释放了1017名日军战犯,此后我军又先后在1959年一直到1975年根据该公约之规定先后分7批予以特赦释如姿放了共7批次国民党战犯。
与此同时,针对例如像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违反日内瓦公约相关规定,对中国平民的野蛮的屠杀与虐待行径(例如像著名的南京大屠杀等),中国民间也通过诸如像对日起诉等形式,以此来捍卫了日内瓦公约的尊严和权威。
截至2014年4月2日,随着巴勒斯坦的加入,已经共有196个国家和地区以不同方式成为《日内瓦公约》的缔约方。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
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新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同时对公约提出四项保留:保护国的代替必须经被保护者本国的同意;战俘或平民被移交他国后,原拘留国仍不应解除责任;占领区以外的平民也应适用公约的保护;战争罪犯不得享有战俘册橡坦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内瓦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