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仇和到江苏沭阳县任县委书记。仇和深恨官员不作为,利用手中职权采取高压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招商引资仇和曾经给政府官员和教师这些吃财政饭的人,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给予招商引资的人一定奖励,一般不超过引资额的5%。以下引述沭阳老师“他曾经扣发职工的工资来修建一些交通设施,袭简饥凑巧的是我也曾经是一名教师,也多次被镇、县各级机关以各种名义扣除过很多个月的工资,用来修路啊办学啊捐助希望工程等等。那时候我们每个月正常的工资通常只能发给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一半(原因是地方财政经费不够),而且常常拖欠一年后才能发放,自己的生存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没有办法了只好自己离开教师职业(那几年与我一样离开教职人也较多)”二、强制拆迁,以下为同某老师同一篇内的内容拆迁问题,报纸原文中是这样说的:“仇和望一望,拆到南关荡,仇和手一挥,拆到沂河堆。”“拆了你别哭,没拆你别笑,那是仇和没看到。” ,“铲车、吊车开路,公检法,加上沭城居委会的干部,一共出动了300多人,居民限时必须搬完,书啊、被子用被单一裹,都被老百姓甩到门外,当时天下着雨,租板车的价格都涨到了40元一车。”我不知道被拆迁的人是否得到了足额的补偿。无独有偶,前些年听说一件征地与拆迁的事情,某乡镇为了修建公路,拆除了路边一家农户的房屋也征用了他的耕地,但是因为拍返补偿无法到位,导致这家农户几乎是无家可归无地可种无饭可吃,甚至是告状无门。我不知道如果这个家就是仇和的家,他会做如何感想?对于修路,这家农户也和其他人一样都非常赞同。现在很多地方都爱搞什么“投票决定”,比如修路之类,肯定会有多数人会表示同意。这种做法乍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可是我们不能为了使大多数人得到好处而牺牲某一个体的合法权益,让其蒙受极大的损失甚至面临绝境,也就是多数人虐待甚至损害少数人。拆迁无可厚非,但必须依法,并应加强对受损害者或弱势者予以相应的保护,缺少了对具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权利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又将从何而来?三、婊子当家,一卖了事超常规的、激烈的改革。他改革的方向就是一卖到底,从一开的出售国有单位的门面房,到所有国企改制:“能卖不股,能股不租,以卖为主,再到拍卖乡镇卫生院、医院,再到出售学校。”他改革的目的是使这个全省最贫困的县,摆脱贫困状态。他改革的手段是激进的。四、其他高压政策,如不尊重人权如小偷小摸,调戏妇女的,赌钱的,打麻将的,一些民事治安案件,一律电视台上暴光,这些人含羞含检讨书,然后交电视暴光费。在任宿迁市下属的沭阳县委书记期间,仇和给教师下达咐樱“招商引资”任务,引发集体罢课;仇和指示沭阳有关部门将小偷小摸者在电视上亮相、念检讨书;宿迁警方抓治安,采取给派出所下指标的方式;为整顿会议纪律,仇和不仅对迟到者罚款,还让其站在门外听讲;仇和推行小城镇建设,要求各乡镇沿街的房屋一律改建为二层楼房并贴白瓷砖,还规定房屋的用途;沭阳县财政赤字过亿元,仇和却以强行划扣干部教师工资和强令农民出工的方式筹资修路,一些干部工资连续数年被扣,项目包括招商引资、修路架桥、路灯绿化等9项……他的这些措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已出现了很大的阻力。仇和只重视改革的结果不考虑过程,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决定就应当执行。他认为如果给老百姓(刁民)讲道理,讲不通,等到老百姓接受了政策建议,机会已经错过了。仇和在做行政决策的过程中没有启动公民参与协商系统,就是他认为对的,就利用职权强制实施。这就是大有为的仇和现象最后说几句,仇和在春节前由宿迁市委书记升官为江苏副省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