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名男子离开自己的家乡18年,回来之后竟然发现老家的房子被拆迁了,但是在这期间并没有任何的人联系过他,这种情况下当然是应该对其进行安置补败运雀偿的。事实上,当地的村委会也是给他出了一个证明,不仅证明他是本村的村民,同时也证明拆迁的事情他并不知情,由于自己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安置,随后该男子带着这个证明找到了当地的自然资源局,可惜一直都没有得到回复。
据悉,这名男子在一岁的时候,母亲就已经去察早世了,在6岁的时候父亲也离开了,所以在孩童时期,这名男子就已经跟随自己的外婆居住,在这18年间也没有回过老家。在2001年的时候,男子结束了自己的军旅生涯,选择复员回乡,随后因为办理身份证的原因需要回到老家,可是在回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家的房子早就已经被拆迁掉了。
随后当地的村委会也是给男子出具了相关的证明,然而当地的自然资源局却一直都没有回复。针对这件事情,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也是认为政府应该对该名男子进行安置补偿,因为根据法律法规来看,被拆迁人其实就是该村房屋以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同时被拆迁人也是有权利获得安置补偿的。其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有拆迁的话,需要进行公告公示,并且要签订相关的补偿协悄指议,然而这名男子并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更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很显然这是不符合流程的。
虽然说这18年间,该名男子从来没有回来过,但是不能够因为别人外出就剥夺别人的相关权益,所以我们也是希望当地的相关部门能够尽早的理清楚这件事,并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