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时间:12月7日起。
卫生管理专业以公共卫生管理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为今后顺利通过国家公共卫生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热爱医学科学事业,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管理技能和管理方法,能在卫生行政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到社区等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高级管理人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培养标准:
1.具备本专业实际工作所必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一定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工作基本知识。
2.掌握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应对公共物手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4.具备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并制定预防疾病和增进人群健康措施与计划能力。
5.具备卫生防疫的技能。
6.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方罩态嫌法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闭蔽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