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巴基斯坦都是凭借著自己的技术来发展成核武器国家。
印度
早于1948年,在科学家霍米·巴巴(Homi J. Bhabha)的领导下,印度开始发展自己的核计划,并且于1956年时运作其第一个核反应堆CIRUS。贾瓦哈拉尔·尼赫鲁也大力支持印度发展核武器以获取政治和军事优势,进而促使印度在1950年代时获得和平核技术的使用方式。
随后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期间,印度就边界问题与中国发生边境冲突,但因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打败而备受国际同情,获得苏联及美国各别的技术支援。
同年11月,中国撤离双方争议地区后,印度仍持续跟苏联展开合作关系,但1962年印度右翼反对派开始批评尼赫鲁的外交和国防政策,同时有关核吓阻能力的议题也陆续在新闻界和国会争论。
1964年尼赫鲁逝世后,继任的拉尔·巴哈杜尔·夏斯特里仍继续支持核武器的发展,而新政府的信息广播禅租并大臣英迪拉·甘地承诺在18个月后进行核试验,但是由于当时印度核计划尚未发展完全而失败。
之后有关核武器发展与否的争论仍然持续不断,反对发展核武器者认为印度应该继续坚持其和平主义的传统,而且核武器发展成本过于昂贵;
但支持者则认为印度必须发展自己的核吓阻能力,以抵御中国的核武器发展计划或是周边国家取得核武器的威胁。但1966年时,由于核武器发展计划的重要领导人霍米·巴巴逝世,使得印度的核武器计划一度暂缓下来。
1970年时,由于和巴基斯坦的冲突使得核武器计划开始加速进行,在美国、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合作的情况下,印度也和苏联签署了合作协议,但是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则认为必须发展核武器以稳定自身国家的定位。
英迪拉在1972年时下令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的科学家亦投入核武器的发展,并且决定使用CIRUS核反应堆所生产的钚原料及胖子原子弹的简化设计以制造核武器。
在1974年时,印度以和平核能爆破为名义于塔尔沙漠进行了微笑佛陀核试验,然而这是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结后第一次有其他国家展开核试验,这使得有关民间核技术可能被秘密地开发核武器这一事被广泛讨论,且后来被证明巴基斯坦与伊朗等国家也实际开展核武计划。
印度秘密发展核武器的作法马上在国际间引起极大的关注和愤怒,特别是最早以为是要开发核能发电技术而提供印度CIRUS核反应堆的加拿大等国家。印度发展核武器的原因除了是为了对抗拥有共同边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外,同时也是期望能借此成为南亚地区的大国之一。
印度进行核试验的消息传开后,印度社会有近90%的人支持,印度政府便继续其核武器与相关技术的发展计划,而自从1974年第一次核武器测试到1988年为止,印度借由20多次于大气中进行的和平核能爆破方式来测试能于军事上应用的核武器技术。
但由于技术上的限制,印度一型扒直无法设计出得以长期保存的核武器,一直到1980年代初期才开始存备少量的核弹头。在1989年巴贺迹基斯坦也开始发展核武计划后,便计划建立自己的核武器储存量。
最后在1998年时,印度在博克兰-II核试验(Pokhran-II)则对已经完全武器化的核弹头装置进行正式的试爆,并且对外发表已经拥有核武器能力。对于这次核试验,印度社会普遍给予正面评价,但也促使巴基斯坦于之后进行自己的核武器测试,而美国和中国则以破坏该地区安全为由实施经济制裁。
2005年7月,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希与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宣布两国将会缔结《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协议》(U.S.–India Civil Nuclear Agreement)并进行一连串合作事项,其中美国政府表示在印度为“拥有先进核技术的负责任大国”前提下双方应加强有关技术方面的合作。
随后印度政府宣布计划于2006年3月时将有关其民用以及军用的核计划分开,而美国国会则是在2006年12月时通过对应法案的设置。同时国际原子能总署批准了印度所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协议,允许其他核供应国集团解除对印度的出口限制。
最终美国与印度共同签署《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协议》条约内容,然而美国国务院仍表示美国不会承认印度为合理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同时依照条约内容如果印度独自进行核试验的话将可能会停止所有与印度的合作。
同时美国政府也进一步表示《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协议》并不是为了协助印度引进敏感的军民两用核技术所存在,而是让双方就核技术的设计、架构与操作能够进行交流,同时每个核供应国也保留权利要求印度解释之后的核计划。
虽然印度并没有作出任何有关其核武器数量的官方声明,不过在2011年6月时估计印度军方大约拥有80枚至100枚核弹头,不过这数字除了随时准备投入战场的核弹头外也包括尚未组装的核武器。而过去依照印度所能制造的钚产量进行估计,印度则有能力制备75枚至110核弹头。
有关核武器的制备主要是由2010年时关闭的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负责,并且透过加拿大所提供的CIRUS以及印度研发的陀鲁婆核反应堆(Dhruva reactor)的核废料经核燃料回收装置提炼出钚。
而根据在1999年时的估计,印度已经从自身的反应堆中成功分离出近4,200公斤的钚,这相当足以制备约1,000多枚核弹头。
今日印度主要的核武器投射平台包括有短程和中程烈火-3弹道导弹、军用机和水面舰艇等,而印度也计划在2012年歼敌号核子动力潜艇于印度海军服役后进行多次的海上试验,而这也意味着印度将会有“核三角”之打击能力。
巴基斯坦
因此在1970年时也在西方国家的设备和原料供应下,巴基斯坦于卡拉奇兴建了自己的第一座核电厂。
之后在巴基斯坦总理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支持下,1972年1月20日佐勒菲卡尔·布托于木尔坦召集各个领域的资深学者和工程师开会,并且宣布政府也将支持巴基斯坦研发核武器技术,同时也对于一些科学家的反弹则指称巴基斯坦仍需要核武器才能维持国家的生存。
在这次会议上佐勒菲卡尔·布托委任穆尼尔·阿莫·罕(Munir Ahmad Khan)以及其领导的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Pakistan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负责秘密透过核电相关技术来加以研制核武器。
1972年12月时,阿卜杜勒·萨拉姆领导的理论物理小组开始将一些科学研究报告提供给核武器研发小组,这也意味着巴基斯坦的研发团队也有能力进行更为深入的技术开发。
1974年印度顺利完成微笑佛陀核试验,成为除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国外首次证实展开核武器发展的国家,这也对巴基斯坦自身研发核武器这一目标更为确定。
之后包括阿卜杜勒·卡迪尔·汗等核技术专家也加入核武器的研发团队,并且与扎希德·阿里·阿卡巴·汗(Zahid Ali Akbar Khan)一同进行了专门研发核武器的706计划(Project-706),而由穆尼尔·阿莫领导的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则负责20个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进行。
当时的陆军参谋长(Chief of Army Staff)穆罕默德·齐亚·哈克的对于核武器研发计划也有所支持,并且将其视为应对印度也在发展核武器的解决方法。
另一方面法国则于1972年时和巴基斯坦展开核原料后续处理的合作,但是1974年印度试爆后,许多西方国家认为巴基斯坦必定在印度核试验后尝试开发自己的核武器,而纷纷选择结束与巴基斯坦合作关系。
1986年在美国的压强底下法国也宣告退出合作,这使得巴基斯坦只能够设法收购西方的核技术资料与部分零件。到了1990年时,美国更进一步以认为巴基斯坦于1980年代中期便有能力准备进行核武器测试为由,通过了普雷斯勒修正法案来结束对于巴基斯坦的经济和军事援助。
然而尽管受到美国实施制裁的影响,巴基斯坦仍于1980年代继续进行核武器的研究,并且在拉希姆丁·汗(Rahimuddin Khan)的指挥下于查盖丘陵地(Chagai Hills)建构了相关的实验设施。
其中在1985年到1986年期间顺利生产足以制造1枚核武器的铀原料,并且在1987年和1989年时分别获得引爆核武器的关键技术与地面相应设施的兴建方法。其中由于中国和印度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敌对关系,这使得中国长期以来不断提供巴基斯坦有关核武器的设计。
除了支援巴基斯坦所需要、但无法自行生产的高技术水准的重点元件,甚至中国还将巴基斯坦所制造的核武器零件运到罗布泊进行核武器测试。
最终于1998年时在印度完成第二次核武器测试博克兰-II(Pokhran-II)后几个礼拜,在5月28日时于俾路支省查盖县的拉斯岛山(Ras Koh Hills)进行了贾盖-I核试验(Chagai-I),而成为世界上第七个成功开发并且测试核武器的国家。同时也是伊斯兰国家中第一个拥有核武的国家。
1998年5月30日时,巴基斯坦则于俾路支省卡兰沙漠(Kharan Desert)进行了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贾盖-II核试验(Chagai-II)。
19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时,巴基斯坦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分别获得了导弹的技术以及重要零件,陆续发展出沙欣1(Shaheen-I)、沙欣2(Shaheen-II)和高里型导弹(Ghauri)并且经过多次的导弹测试。
其中从巴基斯坦所能生产的可分裂物质推估目前巴基斯坦本身约拥有90枚核弹头,根据研究报告指称印度和巴基斯坦如果爆发核战争的话可能造成近100万人死亡,并且间接影响全世界进入核冬天而有1亿人因为缺乏食物死亡。
2004年时,作为巴基斯坦核武器计划关键人物阿卜杜勒·卡迪尔·汗承认曾将核武器技术秘密地在国际黑市上进行贩售,同时包括朝鲜、伊朗和利比亚都曾经从巴基斯坦购买处理浓缩铀的气体离心法技术。
但阿卜杜勒·卡迪尔与巴基斯坦总统佩尔韦兹·穆沙拉夫则否认了国际原子能总署和许多新闻媒体怀疑巴基斯坦政府或者军队也有协助这项交易,而之后他本人则提供了与先前说法相互矛盾的内容。
扩展资料:
核武俱乐部
目前全世界一共有8个主权国家已经成功试爆核武器,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内容则认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为“核武器拥有国”,其中各国成功获得核武器的先后次序分别为美国、俄罗斯(继承苏联)、英国、法国和中国。
自从1972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订之后,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3个未签署该条约之国家也陆续展开自己的核武器计划。朝鲜虽曾于1985年正式同意《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然而在2003年宣布退出协议内容。
此外以色列也被广泛认为具有核武器的存在,但以色列政府则一直拒绝证实或者否认这一消息,不过也曾经间接透露已经进行了核武器试验。对于这些已经确认拥有核武器或者被广泛认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有时候也会将它们称作“核武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