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民法中对抗效力是什么意思 我没看懂你说对抗效力指什么。 对抗第三人,用通俗的语饥就是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例如,A和B成立了一个公司D,A和B约定公司所有事物均由A负责,B无权代表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但是,事后,B与不知情的第三人C,以D公司名义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此时D公司与C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以A和B之间的内部约定,对抗外部第三人C。 问题二:关于法律中的“对抗”是什么意思,“不得对抗”又是啥意思? 情学法律的达人指点一下!谢谢!! 对抗就是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这条法条来举个例子容易帮助你理解,比如甲向乙借钱50万,在自己的小车上对乙设立抵押权,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事后甲又将小车买给了指辩不知道小车已经钉立抵押的丙。那么之后甲到期没还钱,乙要求以小车实现抵押权,但是由于没有登记,现在小车已经卖给了丙,乙就不能要求丙拿出小车来实现其抵押权,丙现在就是这个小车的合法所有者,这个物权上不存在瑕疵了,这就是“不能对抗”。如果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乙就可以要求丙拿出小车,先实现自己的抵押权,那么丙的损失要丙去找甲进行赔偿。乙成功的提出了自己抵押权的权利主张这个就是对抗了。 问题三:对付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对付”是指对方付款的意思。 也就是“到付”的意思。 问题四:篮球比赛里对抗是什么意思? 40分 在篮下要卡位,运球时下盘要稳,对抗就是身体对抗,在篮下要位置或者运球突破的时候都需要有力量,要不然人家一挤你的动作就变形了,位置就被别人占了。 问题五:不得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比如说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 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过户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 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 从理论层次上讲,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是在甲乙间内部有效,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但因没有按要求进行登记,这种转让行为对第三方是没有效果的。 相反,如果上述甲乙买卖后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就可以拒绝丙的赔偿要求,并只能向乙索赔。 很多要求产权登记的财产过户为登记的,都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房屋、车辆、船舶等 问题六:对抗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的关系 如果能够对抗债权人意味着第三人和债权人当出现利益纷争时(如对标的物的争夺),以第三人为先, 如果不能对抗债权人意味着第三人和债权人出现利益纷争,则以债权人为先 问题七:在对战里面,VS是什么意思啊,具体点。 简单来说就是 对 与的意思 VS是versus的简写,versus是拉丁文,表示“相对照、相对立”的意思。这个旦谨词及其简写,后来被英文采用,又辗转流人了汉语之中。在英语中,VS是个介词,它有以下三种典型的用法。 l、体育报道中,表示谁跟谁进行比赛。例如:罗马VS国际米兰。 2、一般报道中,表示两个对立的事物。例如:国家安全VS个人自由。 3、法律文书中,表示谁跟谁发生了诉讼。例如:“布朗VS教育会议”案。 VS进入汉语之后,只继承了英语中的前两种用法。在法律文件中,人们一般都把“VS”翻译成“与”。 汉语为什么要借用这个外来的字母组合?我认为,有两个原因:第一,汉语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翻译它;第二,它有比汉字更直观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VS都可以翻译成“对”,比如可以说:“今晚的球赛是罗马对国际米兰。”但表示两种事物对立的时候,“对”往往无法传达“VS”所包含的“对抗,对立”的意思。有一部关于美国性书大亨的电影,名叫《人民VS拉里・弗林特》,我们翻译成《人民反对拉里・弗林特》,其实不尽准确。因为VS只表示两者对立,并没有说明谁反对谁。当然,要是翻译成《人民对拉里・弗林特》,那就不知所云了唯迟缺。正因为“VS”没有一个确切的汉字与之对应,所以才原装进口过来。 另外,即使在“VS”可以翻译成“对”的场合,人们也更喜欢用这两个字母。因为VS放在汉字中非常醒目,起到了分词的效果,从而给人们的阅读带来了方便。不信?咱们回过头来分析 《体坛周报》的标题。“两门炮VS六条枪”比“两门炮对六条枪”看上去更清楚、明白。 汉语是一门鲜活的语言,兼容并蓄是其特长。既然WTO―CEO这些词都大摇大摆进入汉语殿堂,一个小小的VS,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所以我说,VS是个好东西。 问题八:法律中【不得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问题九:法律里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民法上的一个基本规则,从理论上说起来比较复杂,举个例子说明。 甲乙双方系夫妻,双方结婚后约定各自财务独立,也就是说各人的收入和名下的存款等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借债由自己单独偿还。这样的协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有效的,对于甲乙双方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对于其他人没有约束力。如果甲向丙借债,丙仍可向甲乙双方要求共同还债。但如果丙在借钱给甲之前知道甲乙有这样的协议的,则丙无权要求乙方共同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