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有绝对多数和相对多数两种。如果没有其他规定,一般说的多数是指绝对多数,正常情况是指一半以上,比如说董事会多数通过,就是指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即可。如果在法律或合同由特别约定,也可以是三分之二以上,比如公司法规定重大事项,必须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相对多数是指在几个选择中,一个悉绝选择获得支持最多,但没有达到绝对多数,此时称为相对多数。一般是用在选举相关的法律中,在有几渗陆粗个候选人的情况下,某一候丛镇选人得票最多但没有超过一半,称为相对多数。很多国家的选举法都是规定在第一轮投票中取得相对多数的两个候选人进入最终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