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慧败镇,吉林省高院审理一起关于女子要求男友返还彩礼的案件,原告女孩称自己与男友同居两个月送给对方卡地亚蓝气球手表、雪佛兰的科迈罗(大黄蜂)等前粗共计价值40万枯早元的礼物。但是恋爱期间男方并未给女方买过任何东西,两人相处6个月后分手,于是女孩诉至法院要求男方归还礼物。最后经法官调解,男方给付女方车辆、手表折价款23万元。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女方在与男方进行恋爱关系的过程中,对男方赠送了将近40万元的礼物。据了解这个男方却并没有给女方买任何的礼物。所以这件事情其实也就给了我们处于恋爱关系中的男女带来了一个警示:当不确定一个人是否跟你有法律上的关系时,我觉得还是没有必要去进行大价值的礼物赠送。
有的网友认为这个女孩缺心眼,但是我相信经历过这种事情的都知道是因为这女孩对这个男孩爱的比较深沉的。说到底发生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并没有理解恋爱过程存在的真实含义,我觉得真正的恋爱不是说要用昂贵的礼物去保住一个男孩子的心,更多的还是在恋爱过程中两个人能够共同的成长,去共同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个人在做无谓的努力,这段话并不仅仅局限在女性身上同样也适合男孩子。
当然,我也并不是推崇不送女孩子礼物,要知道有时候偶尔的心意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没有必要花费特别昂贵的礼物。平时去送一朵花或者是带着一起吃个饭,偶尔给他准备一些小礼物。我觉得对于两个人之间感情的维系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以无论是男女,在恋爱过程中都不要让一个人去一味的付出,这样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