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12——1974.06,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一工区工人,保卫组、政工组干部。
1974.06——1975.03,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团委副书记。
1975.03——1976.10,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二工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6.10——1977.10,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革委会副主任。 1977.10——1980.11,天津市建工局团委副书记。
1980.11——1983.08,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3.08——1984.01,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党委副书记,市纪委委员。
1984.01——1988.04,中共天津市纪委委员、检查二处处长。
1988.04——1993.05,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检查二室主任(其间:1991.09—1992.01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05——1996.07,中共天津市纪委副亏稿书记(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7——1998.05,中共天津市纪委副书记、蓟县县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1998.05——1998.06,中共销粗孝天津市委常委、蓟县县委书记。
1998.06——2001.02,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1.02——2002.01,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
2002.01——2003.01,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03.01——2007.01,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委员;
2007.01——2008.0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8.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
2012.03,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职务。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
2013年3月当选凳隐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3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