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笑宏迟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绝锋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碰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第六十九条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